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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促矛盾化解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作者:

      今年5月中旬,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审查批捕一起诈骗案时遇到棘手问题:由于现有的证据不足,达不到批捕条件,需进一步查清。但如果不批准逮捕,辛辛苦苦将犯罪嫌疑人宓某从杭州扭送警方的报案人施某很可能会不服。

  原来,去年8月,施某将400万元汇入自称是黄金交易分析师的王某(实际就是宓某)指定的账户用以炒黄金期货,一直非正常亏损,到今年初实际损失70万元,随后宓某下落不明。施某向警方报案后发现宓某逃到了杭州,遂赶到杭州将其扭送至警方。

  针对此案的特殊情况,检察官立即依照“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此案定为较大信访风险等级,上报后落实稳控化解措施。随后向施某解释此案不能批捕的原因和证据方面的问题,取得其理解;此外又几次找宓某谈话。经过检察官的一系列工作,宓某承诺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先行赔付了20万元。近日,该院对宓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8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涉检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受理的案件和线索是否存在引发、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风险进行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风险的发出预警,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对风险源进行分析研判,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刑事司法政策等措施防范、化解矛盾。2010年10月,上海市检察院下发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办法(试行)》,从责任、范围、流程、效果等方面规范风险评估工作。在办案各个环节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化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已成为该市检察机关参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2008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先后对1160余件涉检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及时防范风险隐患920余件,有效控制230余件,确保了上海世博会等重大社会活动的稳定。

  在奉贤区检察院,记者看到,该院从执法理念入手,教育干警树立起“执法办案是业绩,化解矛盾也是业绩”的观念。同时,他们做到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覆盖办案全过程;风险类别细化、评判标准量化、操作流程简化;风险评估预警与处置化解有效衔接。对所有受理的案件、线索和反映干警执法办案问题的投诉均纳入风险评估范围。对执法办案风险细分为当事人风险和社会风险两大类别,由低到高分为无、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等5个风险等级,设计了4种格式化风险评估预警文书,使评估预警操作过程有序规范、简便易行。在使执法办案风险化解有标准可依的同时,该院还与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相衔接,协同化解执法办案可能引发的矛盾。

  全覆盖地进行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是否会影响办案效率,加剧案多人少的矛盾?奉贤区检察院检察长孙静告诉记者,2011年,他们对864件案件和线索进行了评估,确定为有风险的案件35件,占4%;今年1月至4月,已评估524件,确定为有风险的案件12件,占2.3%。由于工作做在发生矛盾之前,检察机关掌握了矛盾化解的主动权,因检察办案引发的涉检信访明显减少,防止了事后再化解耗费精力和成本。2010年该院处理涉检信访14件,2011年有6件,同比减少57.1%,今年以来尚未发生此类情况,保持了涉检零上访。

  据上海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2010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中评定为一般风险等级以上、需要预案处置的约占总案件的15%,但对其余的案件仍然做到全面评估,对评估认为风险较小或者尚无风险的,也要在评估表上填写预判意见,做好动态掌握与跟踪。据悉,上海市检察院还将依托案件管理平台,完善效能监察,以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的长效管理机制。